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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21-11-26    作者:学位科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和学位授予质量,做好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及自治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根据自治区学位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进行修订。

一、组织工作与评选原则

(一)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选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评选要求

(一)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博士论文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硕士论文到达国内或区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格式规范。

(二)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要求:

1. 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2份为优秀、1份为良好以上;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1份为优秀、1份为良好以上。同时至少一名论文评阅人推荐为优秀论文。

2.参评的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在90分以上,论文总成绩在本学科学位论文成绩排名前15%以内,同时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学位论文。

(三)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1.博士研究生

在学期间至少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与论文选题相关的专著,或其博士论文研究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2.硕士研究生

在学期间应在本专业有影响力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独立获得专利一项。以上所有发表的论文或成果署名均应为内蒙古民族大学。

三、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申请填写《内蒙古民族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经学院推荐,提交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要求初审形成拟评优秀学位论文名单(不超过总学位论文数15%的比例,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专业学位分类)后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拟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到会委员 2/3 及以上同意为通过(应全体委员1/2以上同意)。

四、结果公示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的优秀学位论文名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3 天。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结果生效;如有异议,将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裁定。

五、表彰奖励

(一)学校在学位授予仪式上对获得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和导师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二)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参评自治区级优秀学位论文。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评审,获得自治区级优秀论文的研究生和导师颁发荣誉证书并表彰奖励。

(三)该项奖励将作为对导师进行考核和招生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六、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学位论文,须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 1)和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 2),一式二份;

3.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对应的证明材料,单独装订,各 2 套。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须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材料一律不需提供;

4.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复印件一份及答辩决议书复印件一份。

(二)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 格式);

2.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 1)和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 2)。

七、其他

(一)对已批准的优秀学位论文,如发现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取消对其作者以及导师的奖励并予以公布,对已授予的博士、硕士学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参评的学位论文,应为本年度在我校各学科专业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包括下列论文:

1. 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学术型论

文作者所撰写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2. 论文评阅过程中,二次送审的学位论文;

3. 涉密的学位论文。

(三) 本办法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 内蒙古民族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作者简况表

3. 优秀论文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