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部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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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主要职责

学科建设科:

一、负责各类学位授权点的申报、评估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负责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和校外合作导师聘任工作。

四、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及相关工作。

五、负责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及学位授权点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六、负责学位授权点建设与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的档案归档工作。

七、负责学科建设类申报及管理,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及考核工作。

八、负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

九、完成研究生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科: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制订并向社会公布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

四、组织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招生政策和信息的咨询工作。

五、组织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复试、录取等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招生信息统计发布和工作档案归档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点相关工作。

八、完成学校和有关招生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培养科:

一、负责制定和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指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进行检查、督导及考核。

二、组织制定、修订各学科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组织制定和实施各类型研究生课程的教学计划。

四、负责各类型研究生的排课、选课、教学组织工作、考试、成绩管理等教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研究生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工作。

五、组织开展研究生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工作。

六、组织实施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教师的工作量核定、研究生培养经费的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位科:

一、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组织工作。

三、负责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等培养环节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推荐工作。

六、组织开展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负责保留入学资格新生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学年电子注册、学籍异动管理等工作。负责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

八、负责研究生基本信息管理及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信息注册等工作。

九、负责毕业研究生的电子信息采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管理与发放工作。

十、完成学校及研究生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管理科:

一、负责协调院内各办公室制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

二、负责研究生院综合性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工作动态等文字材料的汇总、撰写和对外宣传工作。

三、负责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研究生院主页的建设、更新维护和完善工作。

四、组织和开展研究生科技创新工作,组织研究生参加各类技能大赛。

五、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工作质量监督和考核等工作。

六、组织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各环节工作的质量监督与检查。

七、负责研究生科学道德建设、学风教育及各类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监察和处理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研究生各类统计数据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九、负责研究生“三助”工作,规划岗位设置,组织开展选聘、培训及考核等工作。

十、负责研究生院日常行政事务(含资产管理、工会活动等)、院务会议会务等工作,负责研究生院印信、公文、档案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接待校外来访和对外联络工作。

十二、完成研究生处交办的其它工作。